极端天气“新常态”下如何迈向净零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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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天气“新常态”下如何迈向净零碳排放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关键词:气候变化,近零排放,碳排放,碳市场,双碳目标 时间:2023-11-07 17:07

我国要实现“双碳”目标又该以何为关键抓手?被寄予厚望的全国碳市场又该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围绕这些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气候变化并不等人。”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李保东在9月7日举行的《基于激励机制和碳市场的净零路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极端天气已给世界带来巨大现实危害,并可能成为“新常态”。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曾疾呼,“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正在燃烧的星球”,“需要雄心来将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把人类从气候悬崖边拉回”。

在这方面,中国已作出郑重承诺。中国是《巴黎协定》的缔约方和坚定支持者,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了“双碳”目标。而这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设计好净零路径来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满足经济持续发展对能源的巨大需求,照顾利益受损害的地区和人群。

不过,尽管气候变化已给世界多国带来巨大现实危害,地缘政治危机引发的全球能源危机和能源安全问题又令各国自顾不暇。去年11月,沙姆沙伊赫全球气候大会在设立气候损失和损害基金上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但在提升气候雄心上成果有限。“这实际体现出应对气候变化在各国政府的政策优先级和企业目标优先级中的现实排序,以及在多目标下落实气候变化目标的难度。”业内专家表示。

那么,看似已有共识的问题为何推动如此困难?我国要实现“双碳”目标又该以何为关键抓手?被寄予厚望的全国碳市场又该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围绕这些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实现“公正转型”

2015年,《巴黎协定》提出把“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2℃范围内并为1.5℃目标而努力,争取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各缔约方纷纷提交并增强自主贡献承诺。但是,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全球已经严重偏离1.5℃目标。

根据《报告》,发达国家减排进程整体缓慢,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地缘政治和能源危机的影响,应对气候变化的优先级显著下降。发展中国家受资金和技术水平的限制,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得到相应的支持和援助。如果允许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减排进程稍慢,那么为保证1.5℃目标的实现,发达国家应行动得更快。

而这背后就是一套复杂的博弈。国与国之间在转型过程中的公平性,涉及各国所承担责任、面临风险、拥有资源的不平衡性。这也是所谓的“公正转型”。

对于何为“公正转型”,国际上尚无一个明确定义。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表示,对于广大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来说,转型过程中对“公正”因素的考虑尤为重要,部分原因是气候变化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挑战往往更大,同时,这些国家和地区已经面临严重的贫困、不平等、失业率居高不下和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

博鳌亚洲论坛研究院副院长曹莉具体阐释了“公正转型”的内涵:气候行动不应扩大高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之间的不对称性,应当正视和落实资金从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同时,转型过程中应当考虑如何保护就业市场的弹性与包容性。“公正转型”还应关注转型项目对于弱势群体的影响。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路径会导致传统的能源行业削减大量工作岗位。此外,各行业转型节奏不同,对资金及技术研发的需求也各不相同。

尽管这一概念已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但实践层面有诸多困难。例如,第27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7)最终就设立损失与损害基金达成共识,在实现气候正义上迈进了一步。但是,筹集的基金规模仍有待明确,而且在整个所谓“公正转型”中最终能占的比例仍相对较小。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绿色低碳转型的资金缺口巨大,如何动员和配置巨量资金来帮助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实现转型,成为能否真正实现“公正转型”的关键。

因此,需要足够的激励机制,考虑切实有效的方法来动员大量资金,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抓住”电力系统

减排涉及诸多领域,电力系统是主要国家碳减排的工作重点。根据《报告》,2020年和2021年,全球电力系统的碳排放总量分别为135.02亿吨和143.78亿吨,占全球碳排放总量320.79亿吨、338.84亿吨的42%。在中国每年略超100亿吨的排放中,电力系统占比为45%。电力系统净零转型包括电力供给侧的生产零碳化和电力消费侧的终端电气化。在中国,从碳达峰到碳中和,预计电力生产零碳化和终端用能电气化将分别贡献约31%和16%的二氧化碳减排量。

“相较于火电等传统发电方式,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挑战在于其具有间歇发电的性质,需要备份容量和储能以支持电力系统低碳转型。其中,备份容量包括能够应急调峰的火电燃煤机组。”曹莉表示,中国现有的火电机组需要进行灵活性改造来承担应急调峰的角色。这实际上意味着,可引导更多风险投资进入储能技术的研发和运用。

具体到中国电力系统,伦敦大学学院可持续基建转型首席教授梁希表示,要结合我国能源结构,电力系统的低碳转型要先立后破,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同时,当务之急不应该是立即停止所有化石能源设备,而是要有一种互补配合,能够应付调峰,能够应付脆弱条件下的电力供应。

在梁希看来,绿色技术的突破至关重要。2020年,国际能源署(IEA)和经合组织核能署(OECD—NEA)联合发布的《电力成本估算报告2020》指出,长期运行核电站在平准化发电成本上已经低于利用煤炭、天然气等传统的化石燃料发电,对于电力行业的碳减排具有重要意义。梁希表示,中国是全球核电大国,2021年核电机组装机总容量达到5328万千瓦,此外还有2419万千瓦核电机组正在建设中。核电发电量在中国电力结构中的占比已达5%左右,并持续增长。预计2026年至2030年,中国核电年均投资水平约为300亿美元。到2060年,中国发展核电将减少约25亿吨/年至35亿吨/年的碳排放。

此外,梁希提出,要最大限度发展并用好可再生发电能力,需要对电网进行改造与智能化,从而吸纳电力,并需要扩建长距离电网来进行调度。同时,输变电中的线损等问题还需要输电技术取得关键突破。

激活碳市场

在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推动碳减排中,碳市场在形成碳价并以此引导各种投融资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从全球范围内,通过综合的“碳税+碳市场”加上其他措施,可以形成价格激励机制,更好促进调峰和储能工作。

“碳市场是配额配置的一种重要方式,包括买卖碳排放额度、碳信用额度以及基于此类信用额度的金融工具。一方面,碳市场会寻找和决定碳排放的价格,并在奖惩两方面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碳市场和碳价格激励机制可以引导大量的跨期投资,并做好风险管理。”曹莉解释道。

从国际协调角度看,曹莉表示,目前必须要关注碳底价问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提出最快和最实际的碳定价政策是制定国际碳底价,即到2030年,发达经济体的碳价格要达到75美元/吨二氧化碳以上,中等收入发展中经济体达到50美元/吨二氧化碳以上,低收入发展中经济体达到25美元/吨二氧化碳以上。”曹莉说,IMF定义的广义碳定价包括碳税、碳交易、监管措施(如直接减排、拉闸限电带来的影子价格)以及补贴。不同的碳定价中,显性价格要好于隐形影子价格,因为信号最强烈,资源配置最有效。

之所以希望碳市场联通,促进碳价格趋同,是为了有效减少利用碳价格差的“漂绿”行为。“从理论上说,全球每吨边际碳排放效果应该是相同的,每吨边际碳减排、碳吸收或者是碳存储效果也应相同。”曹莉说。但是,由于各国推动碳减排工作的起步时间不同,各国、各区域间的碳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在碳减排初期,一些较简易改进就能实现减排,使减排成本和代价较低,碳价格也较低,在一些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尤其如此。此时,如果一些国际性排放大户通过购买此类碳信用来抵销自身过多的温室气体排放,即会面临“漂绿”诟病。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国当前的全国碳市场价格远低于欧盟碳市场价格。对此,专家提出要注意免费配额的使用、各类市场的相互作用、碳价格的动态特征和碳底价等问题。其中,免费配额作为一种过渡性措施,应当按照一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逐步淡出。此外,碳排放权配额市场与自愿碳信用市场的相互作用非常重要,应逐步推动碳价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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